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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刘启明 (重庆大学)
近日,一段“女子遭陌生男子要求陪酒”的短视频在网络中流传,许多网友对视频中的男子进行谴责,但也有网友发出质疑,认为其视频有摆拍的痕迹。警方介入调查后,视频发布者承认了视频的虚假,视频是由拍摄团队策划,表演者按照“剧本”演绎发布。警方依法对发布虚假视频的创作团队处以行政拘留。(8月16日 央视新闻)
近年来,各类打着“同情心”招牌的虚假视频层出不穷,如“外卖小哥雨中痛哭”“凉山卖惨”等,都是在利用提前准备的剧本进行“表演”来消费公众的同情心。显然,此类虚假摆拍视频,并不是为了解决现实困难,而是为了赚取流量从而让账号实现商业化。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,不要把公众当成“傻子”。这样一味无视互联网的规则,欺骗公众的感情和信任,不仅对个人声誉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害,更重要的是,长此以往还将造成社会公信力的动摇。
在深度媒介化社会,人人都有麦克风。公众的声音变得更加地透明,与此同时公众耳边的“杂音”也丰富起来,纷繁的信息大量地涌入人们的耳边。以上特点造成了我们所处“后真相”时代,公众的情感成为博主消费的一大目标。“剧本表演”表面上看是对流量的追逐,实质上是对公众情感的消费。如若所有视频账号都以消费公众情感为获取流量的唯一途径,那么不仅会造成网络乱象的恒生,还会造成网络公共资源的浪费。
“剧本表演”引发的思考,不该局限于一事一物。想想公众在互联网“上过的当”,除了虚假视频,还有不少。假冒他人、乱带节奏、虚假新闻等问题,同样呼唤切实有效的治理手段跟进。面对网络乱象,护短和回避只会适得其反,要想方设法增强个体的责任意识才是正道,树立典型案例,培养从业人员规范才能见效果。
行政拘留也好,刑事处罚也罢,从来都不是目的,让罚在人们心中起到警示作用才是真的。相关部门在发现错误行为时,不能一味追求惩罚,更应该加大宣传,让人们明白互联网从来都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同时还应该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与监管体系,让人民更安心,让社会更放心,让公众的“同情心”能用到正确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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